总体风险提示
在进行证券交易时,可能会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但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证券投资风险。为了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根据有关证券交易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特提供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存在如下风险:
1、宏观经济风险:由于我国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周边国家、地区宏观经济环境和周边证券市场的变化,可能会引起国内证券市场的波动,使投资者存在亏损的可能,投资者将不得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政策风险: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则发生变化,可能引起证券市场价格波动,使投资者存在亏损的可能,投资者将不得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上市公司经营风险:由于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整体经营形势的变化;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因素,如经营决策重大失误、高级管理人员变更、重大诉讼等都可能引起该公司证券价格的波动;由于上市公司经营不善甚至于会导致该公司被停牌、摘牌,这些都使投资者存在亏损的可能。
4、技术风险:由于交易撮合及行情揭示是通过电子通讯技术和电脑技术来实现的,这些技术存在着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的可能,由此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5、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诸如地震、火灾、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证券交易系统的瘫痪;证券营业部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也可能导致证券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这些都会使投资者的交易委托无法成交或者无法全部成交,投资者将不得不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6、其他风险:
(1)由于投资者密码失密、操作不当、投资决策失误等原因可能会使投资者发生亏损,该损失将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在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中他人给予投资者的保证获利或不会发生亏损的任何承诺都是没有根据的,类似的承诺不会减少投资者发生亏损的可能。
(2)网上交易、热键操作完毕,未及时退出,他人进行恶意操作而造成的损失;其中网上交易未及时退出还可能遭遇黑客攻击,从而造成损失。
(3)委托他人代理证券交易,且长期不关注帐户变化,致使他人恶意操作而造成的损失。
特别提示:
(一)营业部的经营范围如下:
1、代理登记开户;
2、代理证券买卖;
3、代理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4、代理保管有价证券;
5、代理领取红利股息;
6、代理对客户委托、成交及帐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查询;
7、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二)上述经营范围之外的其他业务,如:为他人融资提供担保或反担保、资产管理业务、资金拆借等,非经本公司另行特别授权,营业部无权开展此类业务,并无权对外签署合同,否则该合同无效。投资者将不得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另外,您不得全权委托营业部及员工买卖证券,不得与其有承诺收益或赔偿损失的约定。
(三)营业部业务章仅适用于客户在营业场所办理资金存取、买卖委托等柜台业务所用资料以及本公司规定的其他文件,除此之外,营业部无权在任何场合使用,否则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文件均无效,投资者将不得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四)本公司敬告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和心理承受能力认真制定证券投资策略,尤其是当投资者决定购买ST、PT类股票时,尤其应当清醒地认识到该类股票比其他股票蕴含更大的风险。
由上述可见,证券市场是一个风险无时不在的市场。投资者在进行证券交易时存在赢利的可能,也存在亏损的风险。本提示并不能揭示从事证券交易的全部风险及证券市场的全部情形,建议投资者应当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蕴含的各项风险并谨慎行事。
网上交易风险提示
网上委托是指证券公司通过互联网,向在本机构开户的投资者提供用于下达证券交易指令、获取成交回报信息的一种服务方式。利用互联网进行网上交易仍然存在且不限于下列风险:
1、互联网是全球性公共网络,并不由任何一个机构所控制。数据在互联网上传输的途径不是完全确定的。互联网本身并不是一个完全安全可靠的网络环境。
2、互联网上的传输的数据可能被截获或窃听,但我们已经对您的交易数据进行了加密处理,即使数据被他人截获,他们也不一定能了解数据的内容。
3、由于互联网上传输线路拥挤、服务器繁忙或其他原因,交易指令可能会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等情况,在出现以上故障时,为了保证您顺利交易,我们建议您务必使用我们为您提供的其它备份交易手段,如电话委托,可视电话委托等等。
4、互联网是一个开放的但不安全的网络,机构或投资者的身份可能会被仿冒,为了您的交易数据安全,我们建议您经常更改您的通讯密码及交易密码。
5、互联网上发布行情信息及其他证券信息可能出现滞后、错误或误导,为了保证您能看到及时准确的证券行情与信息,我们会标注行情与证券信息的发布时间与来源,并提醒您对信息进行核实。
权证风险提示
权证与股票不同,权证交易具有财务杠杆效应,投资者虽然有机会以有限的成本获取较大的收益,但也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蒙受全额或巨额的损失。投资者在参与市场权证交易前应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充分考虑是否适宜参与此类杠杆性交易。在首次参与权证交易前,投资者应充分了解以下事项:
1、权证具有证券类产品交易所具备的各种风险。
2、权证上市前,由发行人确定其行权价格、行权比例、行权日期等要素(权证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比例将随着标的证券除权除息而调整)。权证上市交易后,权证价格将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等多种市场因素的影响。
3、权证实行T+0交易。
4、投资者在参与权证交易前,应充分了解权证发行人的履约能力,如果发行人发生财务风险,投资者有可能面临发行人不能履约的风险。投资者应仔细阅读发行公告书刊载的履约条款的约定。
5、权证是一种高杠杆投资工具,在存续期间均会与标的证券的市场价格发生互动关系,标的证券市价的微小变化可能会引起权证价格的剧烈波动。投资者应特别关注标的证券价格波动对权证价格的影响。
6、权证与绝大多数标的证券不同,有一定的存续期间,且时间价值会随着到期日的临近而递减。即使标的证券市场价格维持不变,权证价格仍有可能随着时间的变化而下跌甚至会变得毫无价值。
7、投资者还应关注该权证约定条款是否包含有自动行权机制,如无自动行权机制,投资者应注意及时行权,避免投资损失。
8、有部分证券公司未取得交易所和结算公司授予的权证交易和结算业务资格,不可代理投资者买入权证。因此投资者在通过证券公司参与权证交易前,须了解其开户证券公司是否具备业务资格。
9、证券公司在办理权证结算交收时如未能缴付足额资金履行结算交收职责,结算公司和交易所可能对其权证买入进行限制处理。投资者应注意由此可能对实现投资决定所产生的影响。
10、当权证交易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或涉嫌违规行为时,交易所可能采取包括临时停牌、公布相关帐户交易信息、限制交易等监管措施,投资者也应注意由此可能对投资决定产生的影响。
11、本风险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权证交易的所有风险和可能影响权证价格的所有因素。投资者在参与权证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权证发行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对其它可能影响权证或权证价格的因素也必须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权证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开放式基金风险提示
开放式基金是一种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工具,它不同于银行存款或国债,不能保证投资人一定获得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于开放式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
1、流动性风险
任何一种投资工具都存在流动性风险,亦即投资人在需要卖出时面临的变现困难和不能在适当价格上变现的风险。相比股票和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的流动性风险有所不同。由于基金管理人在正常情况下必须以基金资产净值为基准承担赎回义务,投资人不存在由于在适当价位找不到买家的流动性风险,但当基金面临巨额赎回或暂停赎回的极端情况时,基金投资人有可能不能以当日单位基金净值全额赎回。如投资人选择延迟赎回,则要承担后续赎回日单位基金资产净值下跌的风险,这就是开放式基金的流动性风险。
按照《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的规定,巨额赎回指基金单个交易日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0%。巨额赎回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基金总份额10%的前提下,可以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按单个帐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按照基金契约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上述情况一旦发生,投资者需要承担不能及时收回投资的流动性风险。
2、申购、赎回价格未知的风险
开放式基金的申购数量、赎回金额以基金交易日的单位基金资产净值加减有关费用计算。投资人在当日进行申购、赎回基金单位时,所参考的单位资产净值是上一个基金交易日的数据(请注意,仅作为参考数据),而对于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在自上一交易日至申购、赎回当日所发生的变化,投资人无法预知,因此投资人在申购、赎回时无法知道会以什么价格成交,这种风险就是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未知的风险。相对于短期投资人来说,这种风险对于长期投资人要小得多。
3、基金投资风险
和封闭式基金一样,开放式基金的投资风险包括股票投资风险和债券投资风险。其中,股票投资风险主要取决于上市公司的经营风险、证券市场风险和经济周期波动风险等,债券投资风险主要指利率变动影响债券投资收益的风险和债券投资的信用风险基金的投资目标不同,其投资风险通常也不同,收益型基金投资风险最低,成长型基金投资风险最高,平衡型基金居中。投资人可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财务状况和投资目标的基金品种。
4、机构运作风险
开放式基金由多个机构提供各种服务,这些机构的运作存在诸多风险,主要包括:系统运作风险、管理风险和经营风险。
5、不可抗力风险
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发生时给对基金投资人带来的风险。
股指期货风险提示
股指期货市场的风险规模大、涉及面广,具有放大性、复杂性与可预防性等特征。股指期货风险类型较为复杂,从风险是否可控的角度划分,可分为不可控风险和可控风险;从交易环节可分为代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强制平仓风险;从风险产生主体可分为交易所风险、经纪公司风险、投资者风险与政府风险;从投资者面临的财务风险又可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与法律风险。
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因价格变化使持有的期货合约的价值发生变化产生的风险,是期货交易中最常见、最需要重视的一种风险。导致期货交易的市场风险一般可分为自然环境因素、社会环境因素、政治法律因素、技术因素、心理因素等。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由于交易对手不执行履约责任而导致的风险。期货交易由交易所担保履约责任而几乎没有信用风险。现代期货交易的风险分担机制使信用风险的发生概率很小,但在重大风险事件发生时,或风险监控制度不完善时也会发生信用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两种:一种可称作流通量风险;另一种可称作资金量风险。流通量风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合理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这种风险在市况急剧走向某个极端时或者因进行了某种特殊交易想处理资产但不能如愿以偿时容易产生。通常以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来衡量股指期货市场的流动性。广度是指在既定价格水平下满足投资者交易需求的能力,如果买卖双方均能在既定价格水平下获得所需的交易量,那么市场就是有广度的,如果买卖双方在既定价格水平下均要受到成交量的限制,那么市场就是窄的。深度是指市场对大额交易需求的承接能力,如果追加数量很小的需求可以使价格大幅度上涨,那么,市场就缺乏深度;如果数量很大的追加需求对价格没有大的影响,那么市场就是有深度的。较高流动性的市场,稳定性也比较高,市场价格更加合理。资金量风险是指当投资者的资金我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时,其持有的头寸面临强制平仓的风险。
4、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因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性。操作风险包括以下几方面:因负责风险管理的计算机系统出现差错,导致不能正确地把握市场风险,或因计算机制操作错误而破坏数据的风险;储存交易数据的计算机因灾害或操作错误而引起损失的风险;因工作责任不明确或工作程度不恰当,不能进行准确结算或发生作弊行为的风险;交易操作人员指令处理错误、不完善的内部制度与处理步骤等所造成的风险。
5、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在期货交易中,由于相关行为(如签订的合同、交易的对象、税收的处理等)与相应的法规发生冲突致使无法获得当初所期待的经济效果甚至蒙受损失的风险。